梧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机构职能

 

机构设置:

梧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于2004916日挂牌成立,是地市一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机构,其前身是成立于200237日的梧州市药品监督管理局。目前设有办公室、人事教育科、食品安全协调科、综合业务科、市场监督科、稽查队和监察室7个职能科室,以及苍梧县分局、岑溪市分局、藤县分局、蒙山县分局四个派出机构。

工作职责

(一)组织协调开展本行政区域内食品、保健品、化妆品安全的专项执法监督活动;组织协调和配合有关部门开展食品、保健品、化妆品安全重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。

(二)贯彻执行国家和自治区有关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的方针、政策、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;在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梧州市委、市政府的领导下,负责本辖区内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。

(三)监督实施药品、医疗器械和药品包装的法定标准及企业标准。

(四)监督实施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工作。

(五)监督实施药品不良反应监测。

(六)依法监督辖区内药品流通;监督抽查药品的生产、经营和医疗单位的药品质量;依法查处辖区内制、售假劣药品的行为,监管中药材市场。

(七)依法监督管理辖区内麻醉药品、精神药品、毒性药品、放射性药品及特种药械。

(八)依法审查或审批药品零售企业,依法监管药品经营企业经营行为。

(九)协助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辖区内的药品、医疗器械广告监督检查。

(十)协助实施执业药师的资格考试、认定工作;负责执业药师注册初审工作。

(十一)承办上级药品监督管理机关和同级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。

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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梧州市食品药品监督局 邮编:54300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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